六论气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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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真君曰:有病必须察色,察色必须观面,而各有部位,不可不知。面之上两眉心,候肺也。如色红则火,色青则风,色黄则湿,色黑则痛,色白则寒也。两眼之中为明堂,乃心之部位。明堂之下,在鼻之中,乃肝之部位。肝位之两傍以候胆也。鼻之尖上以候脾。鼻尖两傍以候胃。两颧之上以候肾。肾位之上以候大肠。肝胆位下,鼻之两傍,以候小肠。肺位之上为额,以候咽喉。额之上以候头面。心位之傍,以候膻中。鼻之下人中,以候膀胱。三焦无部位,上焦寄于肺,中焦寄于肝,下焦寄于膀胱。其余各部位,俱照《灵枢》无差错也。五色之见,各出于本部,可照五色以断病。一如肺经法断之,无不神验。但其中有生有克。如青者而有黄色,则木克土矣;红者而有黑色,则水克火矣;黄者而有红色,则火生土矣;黑者而有白色,则金生水矣。克者死,生者生也。治之法,克者救其生,生者制其克,否则病不能即瘥。然其中有从内出外,有从外入内。从内出外者,病欲解而不欲藏;从外入内者,病欲深而不欲散。欲解者病轻,欲深者病重也。治之法,解者助其正,深者逐其邪,否则病不能遽衰。男女同看部位,无有分别,《灵枢》误言也。但内外何以别之?色之沉而浊者为内,色之浮而泽者为外也。五色既见于部位,必细察其浮沉,以知其病之钱深焉;细审其枯润,以观其病之生死焉;细辨其聚散,以知其病之远近焉;细观其上下,而知其病之脏腑焉。其间之更妙者,在察五色之有神无神而已。色暗而神存,虽重病亦生;色明而神夺,虽无病亦死。然有神无神,从何辨之?辨之于色之黄明。倘色黄而有光彩,隐于皮毛之内,虽五色之分见,又何患乎。此观神之法,又不可不知之也。
一、面部脏腑分布部位
- 雷真君详列面部各部位与脏腑的对应关系:
| 面部部位 | 所候脏腑 |
|---|---|
| 两眉心 | 肺 |
| 两眼之中(明堂) | 心 |
| 明堂之下、鼻之中 | 肝 |
| 肝位两旁 | 胆 |
| 鼻尖上 | 脾 |
| 鼻尖两旁 | 胃 |
| 两颧之上 | 肾 |
| 肾位之上 | 大肠 |
| 肝胆位下、鼻之两旁 | 小肠 |
| 肺位之上(额) | 咽喉 |
| 额之上 | 头面 |
| 心位之旁 | 膻中 |
| 鼻之下(人中) | 膀胱 |
| 三焦 | 上焦寄于肺,中焦寄于肝,下焦寄于膀胱 |
- 备注:其余各部位俱照《灵枢》,无差错。男女同看部位,无有分别(《灵枢》误言有别,雷真君纠正)。
二、五色主病与本部辨证
- 五色辨证通则:
| 色 | 所主病邪 |
|---|---|
| 红 | 火 |
| 青 | 风 |
| 黄 | 湿 |
| 黑 | 痛 |
| 白 | 寒 |
- 辨证法:五色见于某部,即依该部所属脏腑之特性与五色结合判断。如眉心属肺,见红色则肺火,见青色则肺受风,见黄色则肺湿,见黑色则肺痛,见白色则肺寒。余仿此,无不神验。
三、五色生克与预后
- 生克关系(以本部色与他色并见为例):
| 色象组合 | 生克关系 | 预后 |
|---|---|---|
| 青色而有黄色(木部见土色) | 木克土 | 克者死 |
| 红色而有黑色(火部见水色) | 水克火 | 克者死 |
| 黄色而有红色(土部见火色) | 火生土 | 生者生 |
| 黑色而有白色(水部见金色) | 金生水 | 生者生 |
- 治则:
- 克者:救其生(扶助被克之脏)。
- 生者:制其克(防其过亢而反克)。
四、色之内外出入与病势
| 动态方向 | 病机 | 病势 | 治则 |
|---|---|---|---|
| 从内出外 | 病欲解而不欲藏 | 轻 | 助其正 |
| 从外入内 | 病欲深而不欲散 | 重 | 逐其邪 |
- 辨别内外法:
- 内:色沉而浊。
- 外:色浮而泽。
五、四察法:浮沉、枯润、聚散、上下
| 察法 | 目的 |
|---|---|
| 细察其浮沉 | 知病之深浅 |
| 细审其枯润 | 观病之生死 |
| 细辨其聚散 | 知病之远近 |
| 细观其上下 | 知病之脏腑 |
六、辨有神无神——望诊之要
核心观点:
- 色暗而神存:虽重病亦生。
- 色明而神夺:虽无病亦死。
辨神之法:辨之于色之黄明。若色黄而有光彩,隐于皮毛之内,虽五色分见,仍为有神,预后良好。此观神之法,最为关键。
七、小结
- “六论气色”系统阐述了面部望诊的精要:部位为纲以定脏腑,五色为目以辨邪气,生克出入以断吉凶,浮沉枯润聚散上下以察病机,而终归于辨神。雷真君强调,无论色象如何复杂,只要黄明有神隐于肤内,便有一线生机。此论对中医望诊的临床运用具有提纲挈领的指导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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